中国社科院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院助理研究员吴莹认为城市治理者应更新观念,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她表示,城市管理的诸多难题,有很多是由于片面追求城市发展速度和规模,服务不配套、忽略民生问题而造成的。随着城市多样化和复杂性进一步提高,需要以发展和包容的眼光来制定城市管理相关政策。城市的管理是为了使人获得更便利、更优质的生存和发展空间。管理政策的制度应当本着尊重人、关心人、方便人的原则,充分考虑市民的需要和意见。此外,还可以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引入更多组织来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此外,还应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民众实际需要的公共服务,这有助于缓解群际间的社会排斥和矛盾,从而能够从根源上促进有效的城市管理。(中国新闻网)
2. 万鹏飞:城市管理的终极目标:安全人性便利
北京大学地方政府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万鹏飞指出,城市管理的终极目标:安全人性便利。万鹏飞认为,首先要将安全置于城市发展的首要的和战略的地位。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城市出现各种安全隐患和管理问题有必然性,但不能成为城市管理中安全问题频出的一个理由。我们可以通过各种努力预防这些问题或把危害降到最低;其次,城市管理应继续朝人性化和便利化方向努力。有些城市在管理方面正在向着人性化迈进,但一些地方的政府领导思维深处总认为城市管理的水平和问题的解决都取决于技术工具。其实,管理的粗放并不能完全通过技术手段解决。精细化需要人性化和便利化的引领,否则就没有意义和价值;此外,还应重视公民的参与,重视城市管理中的文化服务,使城市成为人们精神的栖息地。(《光明日报》)
3. 傅崇兰:将城市建设规划纳入科学发展的轨道
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傅崇兰建议:傅崇兰认为将城市建设规划纳入科学发展的轨道,就是要货真价实地按照科学发展观办事,让专家、科学家参加决策,鼓励群众参与到城市规划建设中来。傅崇兰认为城市建设规划应从社会发展、城市科学、人的生活这三个角度来考虑。如果从这些基本方面着手,而不是只从城市的经济功能、GDP等方面考虑的话,城市管理的理念就会很清楚了。中国城市管理规划的成就也是举世瞩目,环境治理,生态治理,节能减排,目前依旧是作为政府的公共产品来推进的。也就是说空气的污染,空气里的细小颗粒问题都应该由政府负起责任来决策。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多地都陆续将可吸入颗粒物PM2.5纳入空气质量检测,李克强副总理明确表示“把PM2.5纳入空气质量常规监测指标,不仅是环境保护的一大进步,也是经济结构、消费模式的一大转折”。从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角度,各级政府以及每个城市的决策都在不断进步。但体制机制的保障措施还需完善。(国际先驱导报)
4. 城市管理应强化民主理念
学习时报指出,城市的主体是人,城市的建设和管理要以人为中心,坚持以人为本,逐步实现城市管理的公共治理,落实市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管理权,增强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强化民主理念。(光明网) 【详细】
5. 莫于川:从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条例课题组执行组长莫于川认为最广义的“城市管理”,也被称为“城市治理”,是对城市管理最宽泛的认知,它强调多主体共治的作用,认为城市管理主体不仅是政府,社会团体、公私企业、自治组织、市民也应在城市管理中发挥积极作用。从我国现实情况看,各地的城市管理正从秩序型、高权型、粗放型管理转变为服务型、民主型、精细型管理,但由于国家层面的城管综合立法尚未出台,综合执法面临诸多制度局限,远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因此,唯有更新观念、形成共识、创新机制、改变方法,通过城管体制、机制和方法创新的角度,引入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公众参与、共同治理的理念,才能形成符合城市发展方向和市民生活需求的城市治理模式,把城市建成广大市民快乐健康生活的和谐家园,这具有重大的法治发展意义。(法制日报)
6. 王旭明:下水道建设要优先于高楼大厦
前教育部新闻发言人、语文出版社社长王旭明认为应该优先基础设施建设,而不是优先高楼大厦,不是优先开发新的功能。在城市的规划和建设中,绝不是越大越好、机场越大越好、楼建的越高越好、地铁越多越好、公交线路越多越好,绝对不是这样的。这里面的的确确有个如何科学规划的问题。(国际先驱导报)
7. 刘波:下水道井盖实行24小时巡视
常德市江北水系综合治理办公室项目协调员刘波认为造成目前目前城市管网脱节、错位、异物入侵三种形式缺陷存在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我国城市排水系统沿用前苏联设计,只注重排,不注重蓄,这样容易造成瞬间洪峰,形成内涝;二是国内城市建设过程中,水资源管理理念不先进,大量的城市建设摧毁了城市湿地系统,城市被硬化覆盖;三是城市管网设计不科学,监管不力。刘波指出要解决这一问题,应借鉴德国、美国等方式,建立雨水收集和利用系统,在现有的条件下,排水部门要对下水道井盖实行24小时巡视,及时警示行人。(红网-潇湘晨报)
近些年国内关于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相关问题回顾:
★【大城市为何暴雨多发?】
灾害性天气频次强度有增大趋势;大城市也会“放大”气象灾害
近年来,我国大城市为何频频遭遇大暴雨?
北京市气象台台长乔林表示,根据气象学家的研究,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水循环发生变化,大气环流出现异常,造成了异常天气气候事件不断发生的复杂局面,强降水等灾害性天气的频次、强度有增多、增强的趋势。
气象专家还指出,城市自身也具有“放大”气象灾害的作用。研究显示,当城市发展到一定规模之后,由于人类活动密集,城市下垫面(指与大气下层直接接触的地球表面)和地貌的改变,会使城市局地气候特点和生态环境发生变化,使城市气象灾害打上人类活动的印迹。城市热岛、干岛、湿岛和雨岛效应的存在,都与此有密切关联。
暴雨洪涝是城市面临的主要气象灾害之一。在城市高层建筑集中区,热岛环流有利于城市上空的热对流发展,容易引发暴雨。此外,城市上空排放的大量污染物,有利于凝结核的形成,可能使城区降水量比郊区更多一些。
★【受灾损失为何越来越大?】
资产和人口高度集中,承受灾害的脆弱性增大
回顾最近几年,暴雨似乎频频光临北京:2004年“7·10”城区暴雨,2011年“6·23”城区特大暴雨,2011年“7·24”密云、平谷山区特大暴雨……每一次都造成巨大损失。
此次北京发生的特大暴雨,降雨总量之多、强降雨历时之长、局部雨强之大都是历史罕见。暴雨过程导致北京受灾面积16000平方公里,受灾人口190万人,1万多辆汽车受损,据初步统计全市经济损失近百亿元。
有关专家表示,一方面此次北京特大暴雨的确历史罕见,另一方面,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北京市资产和人口高度集中,在基础设施条件一定的情况下,承受自然灾害的脆弱性也在不断增大,也就是说,同样的暴雨天气,在今天造成的影响可能要比10年前更广泛。
★【城市排水建设为何滞后?】
投入不足,历史欠账多;大部分城市采取标准规范的下限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对国内351个城市排涝能力的专项调研显示,2008年—2010年间,有62%的城市发生过不同程度的内涝,其中内涝灾害超过3次以上的城市有137个;在发生过内涝的城市中,57个城市的最大积水时间超过12小时。
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认为,近年来城市内涝呈现发生范围广、积水深度大、滞水时间长的特点,这直接反映出目前城市排水管网覆盖率、设施排涝能力偏低等问题。如北京市近10年来,城市建成区面积增加了一倍,但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却没有跟上,排水管网系统早已不堪重负。
按照2011年最新修订的《室外排水设计规范》的要求,城市一般地区排水设施的设计暴雨重现期为1—3年(即抵御1—3年一遇的暴雨),重要地区3—5年。但在实施过程中,大部分城市普遍采取标准规范的下限。调查显示我国70%以上的城市排水系统建设的设计暴雨重现期小于1年,90%老城区的重点区域甚至比规范规定的下限还要低。比如北京,目前仅有天安门广场和奥林匹克公共区的排水管线达到5年一遇,即满足每小时56毫米的降雨量;中心城区普遍按1年一遇的标准建设。
城市基础设施长期投入不足,历史欠账多,也是导致内涝频现的重要原因。据《2009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统计,用于市政基础设施的财政性资金,仅有4%投入到排水系统建设维护中,难以按标准规定进行定期养护。
中国水科院防洪抗旱减灾研究所副所长向立云还指出,城市蓄水能力下降也是重要原因。现在城市地面大量硬化,不透水面积增加,同时为了突出城市景观,几乎所有的绿地都高出地面,严重影响城市蓄水。
★【城市内涝如何缓解?】
大幅提高管网标准不现实,重在形成蓄排结合的防治体系
很多人认为只要花巨资完善排水管网,就能彻底解决城市内涝。对此,向立云认为,把解决问题的希望都寄托在提高标准上并不现实。“大幅提高管网标准,不仅投入巨大,还会对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而且即便城内的排水能力提高了,承接排水的河道能力不足,遭遇强降雨时,城市积水也可能排不出去。因此,提高排水标准更适合应用在局部重点地区。”
“加强城市蓄水设施建设,形成‘蓄排结合’的防治体系才是治理城市内涝的方向。”向立云说,通过分散式的方法消化降水,有助于减轻排水管网压力,是治理城市内涝的有效手段。“用透水材料替代沥青水泥,可提高地面渗透率;将城市绿地建成下凹式的,可大量储蓄雨水。城市的露天公园、运动场等,可作为有效的临时蓄水场所。此外,还可利用房顶、地下蓄水池等滞留雨水。”
北京等大城市在强化排水能力方面已有了具体设想。北京提出,“十二五”期间要基本建成雨污分流的排水系统;投入21.2亿元,对中心城的排水管线全部实施更新改造。针对立交桥下凹桥区遇到暴雨容易突发积水的情况,北京市要求,今后在立交桥建设上尽量减少下挖式设计,确保在极端天气下立交桥下不再出现严重积水。
看国外大城市排水系统应对雨水洪涝各有各招
★ 美国:强制“就地滞洪蓄水”。美国的雨水利用常以提高天然入渗能力为目的。在芝加哥市兴建了地下隧道蓄水系统,以解决城市防洪和雨水利用问题。其他很多城市还建立了屋顶蓄水和由入渗池、井、草地、透水地面组成的地表回灌系统。美国不但重视工程措施,而且还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对雨水利用给予支持。如科罗拉多州、佛罗里达州和宾夕法尼亚州分别制定了《雨水利用条例》。这些条例规定新开发区的暴雨洪水洪峰流量不能超过开发前的水平。所有新开发区必须实行强制的“就地滞洪蓄水。
★ 伦敦:世纪圆顶用雨水冲厕所。以伦敦世纪圆顶的雨水收集利用系统为例,泰晤士河水公司为了研究不同规模的水循环方案,设计了英国2000年的展示建筑———世纪圆顶示范工程。在该建筑物内每天回收500立方米水用以冲洗该建筑物内的厕所,其中100立方米为从屋顶收集的雨水。这使其成为欧洲最大的建筑物内的水循环设施。从面积相当于12个足球场大小的10万平方米的圆顶盖上收集来的雨水,经过24个专门设置的汇水斗进入地表水排放管中
★ 丹麦:居民用水22%靠天降。丹麦过去供水主要靠地下水,一些地区的含水层已被过度开采。为此,丹麦开始寻找可替代水源。在城市地区从屋顶收集雨水,收集后的雨水经过收集管底部的预过滤设备,进入贮水池进行储存。使用时利用泵经进水口的浮筒式过滤器过滤后,用于冲洗厕所和洗衣服。在7个月的降雨期,从屋顶收集的雨水量,就足以满足冲洗厕所的用水。而洗衣服的需水量仅4个月就可以满足。每年能从居民屋顶收集645万立方米的雨水,占居民冲洗厕所和洗衣服实际用水量的68%,占居民用水总量的22%。
★ 德国:放跑雨水要收费。利用公共雨水管收集雨水,采用简单的处理后,达到杂用水水质标准,便可用于街区公寓的厕所冲洗和庭院浇洒。如位于柏林的一家公寓始建于上世纪50年代,经过改建扩建,居民人数迅速增加,屋顶面积仅有少量增加。通过采用新的卫生原则,并有效地同雨水收集相结合,实现了雨水的最大收集。从屋顶、周围街道、停车场和通道收集的雨水通过独立的雨水管道进入地下贮水池。经简单的处理后,用于冲洗厕所和浇洒庭院。德国还制定了一系列有关雨水利用的法律法规。如目前德国在新建小区之前,无论是工业、商业还是居民小区,均要设计雨水利用设施,若无雨水利用措施,政府将征收雨水排放设施费和雨水排放费。
★ 日本:运动场也是蓄水池。日本于1963年开始兴建滞洪和储蓄雨水的蓄洪池,还将蓄洪池的雨水用作喷洒路面、灌溉绿地等城市杂用水。这些设施大多建在地下,以充分利用地下空间。而建在地上的也尽可能满足多种用途,如在调洪池内修建运动场,雨季用来蓄洪,平时用作运动场。近年来,各种雨水入渗设施在日本得到迅速发展,包括渗井、渗沟、渗池等,这些设施占地面积小,可因地制宜地修建在楼前屋后。日本于1992年颁布了“第二代城市下水总体规划”,正式将雨水渗沟、渗塘及透水地面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要求新建和改建的大型公共建筑群必须设置雨水就地下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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